济宁市煤炭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5 20:10:08

济宁市煤炭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煤炭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编制了《济宁市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予以提供。并将本工作指南在市政府网站和本机关网站进行公布。

  一、概述

  2012年市煤炭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在市政府政务信息上公开了机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领导分工、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公开目录和指南。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煤炭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煤炭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审核力度,并及时更新和补充新的政府信息,为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中:一是坚持主动公开信息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向政府网站和本局工作网站公开、公布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理和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部门信息,2012年度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66条。二是建立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了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受理权限、回复时间、回复要求等。在政府信息平台公开了济宁市煤炭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内容,并有专职工作人员按照规范的处理程序答复申请人。三是市煤炭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明确所有申请都是免费处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是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审核,凡是拟进入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必须先交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并经局领导批准,把信息发布到政府公开平台和网站上去。至今未出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度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66条,煤炭局通过"济宁市煤炭局"网站中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有近百条。煤炭局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公开平台建设,认真结合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改进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增加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和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平台公开了济宁市煤炭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等内容,并有专职工作人员按照规范的处理程序答复申请人,并要求在答复申请中做到合理解释,依法依据、规范严谨。在2012年度没有收到1例申请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明确所有申请都是免费处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提出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制度。按照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审核,凡是拟进入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必须先交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并经局领导批准,把信息发布到政府公开平台和网站上去。至今未出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失密、泄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真分析、总结思考,煤炭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