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2 21:0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等十二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www.jnzffz.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科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邮编:272000,联系电话、传真:0537-3201128,电子邮箱:jnzffzb@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提升年、显效年"的总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协调、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了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公布相应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公开、公正、便民,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济宁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等办法的通知》,市政府法制办领导班子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秘书科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秘书科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紧密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办公经费,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2014年市法制办着重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责可查,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动政府公开。2014年,市法制办积极推动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政府信息。市政府法制办、仲裁办主要负责人先后到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接听市民电话;参加了"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栏目。二是围绕依法行政,着力增强工作透明度。在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法有序高效、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提高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三是借助新闻媒体,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效能。为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市法制办注重发挥新闻宣传的作用,采取新闻发布会、政府法制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载体,及时对外公布政府法制工作重要信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媒体和公众的肯定。2014年,济宁政府法制网站和官方微博,作为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公开的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232条,与去年相比增长21%。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拓展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在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五个必经程序。运河文化产业带项目、琵琶山引水闸项目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都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出决策。坚持"开门立法",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都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布网站公告和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并合理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举办了供热管理办法听证会并在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通过问卷调查和在齐鲁晚报上公开征求了意见。
  二是制定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我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新进行科学合理的细化、量化。全市共梳理法律、法规、规章580部,行政处罚条款3596条,分解细化为9937条。市直46个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2014年12月19日《济宁日报》进行了公告,并可在市政府法制网站进行查询。
  三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市法制办负责建立济宁市法律专家库和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7月18日,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法制办网站、《济宁日报》、济宁新闻网等,下发了《关于建立济宁市法律专家库和选聘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面向市内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组织开展征集报名活动。9月24日至9月30日,对拟入选"济宁市法律专家库",在政府法制网站予以公示,公布了联系电话、联系人、通讯地址等信息。10月8日,发布了《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成立"济宁市法律专家库"的公告》,从97名报名者中确定67人首批入选"济宁市法律专家库"。11月12日,市政府发布《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从法律专家库中选聘10名首期"市政府法律顾问"。
  四是组织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通过实地调查、公开审理、听证质证等方式,充分听取和收集行政复议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提高认定案件事实的客观准确度。2014年,召开听证会18次,听证240起案件,听证率达到55%,树立了"阳光政府、透明复议"的形象。11月18日,"济宁市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荣获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运河宾馆三楼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在全面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一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指导,提升服务水平。在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人民群众深入理解,采用以案说法等形式在法制办网站上进行政策解读。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网站的相关宣传信息。
  我办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86条,主要通过政府公文、政府法制信息、政府法制网、官方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办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保持高度关注,随时做好办理工作。2014年,市法制办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公民申请4件,均及时办理完结。
  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市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支出是网站维护、打印复印等费用方面,这些都在本机关办公经费中予以解决,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方面我办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法制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 2014年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进行审查,承办人具体负责,主管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法制办所属事业单位包括济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济宁市法制研究中心。2014年主要做了以下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仲裁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仲裁办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在仲裁网站上进行政策解读,同时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在电视台说法栏目播放。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8月29日上午在运河宾馆三楼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布20周年,向社会公开发行《济宁仲裁》第十期特刊——"济宁仲裁科学发展之路"宣传画册,并在济宁电视台当天新闻联播专题报道。
  2014年市法制办所属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54条,主要通过仲裁信息、仲裁网、播放电视节目、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回顾2014年工作,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网站信息公开分类不明确、个别栏目信息更新较少等问题。2015年,我办将着力梳理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结合自身信息化建设积极改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加信息公开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和高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专业作用。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发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相关信件,及时回复当事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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