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08 15:27:27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等十二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www.jnzffz.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科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邮编:272000,联系电话、传真:0537-3201128,电子邮箱:jnzffzb@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了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公布相应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公开、公正、便民,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济宁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试行)〉等办法的通知》,市政府法制办领导班子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了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秘书科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秘书科统筹协调,各业务科室紧密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办公经费,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2017年市法制办着重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责可查,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动政府公开。2017年,市法制办积极推动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政府信息。市法制办参加了"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栏目2期。二是围绕依法行政,着力增强工作透明度。在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法有序高效、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提高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依法行政宣传体系,在《济宁日报》刊登"法治政府·政府法制"专版8期,在大众报业主办的《城市信报》开辟"政府法制"专版24期。在济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法治视线"普法节目8期;在济宁广播电台播出"法制之声"栏目28期。编辑出版《济宁政府法制》期刊2期,制发《政府法制信息》42期。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拓展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在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中,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五个必经程序。坚持"开门立法",所有规范性文件草案都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布网站公告和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并合理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机制,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市政府召开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会",总结回顾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加政府法律事务139次。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调研论证、部门争议协调、送审稿报送、配合修改和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不断提高。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对全市招标投标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严格按照《济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要求,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备案登记、情况通报等制度。

  四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申请。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引导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推进行政复议立案服务大厅"优质服务标杆窗口"建设,提供法律咨询2400余人次。按照行政复议案件"分级管辖"的要求,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对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进行了认真清理和审核,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程序。落实信访案件移交行政复议管辖制度,信访案件中涉及由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按规定移交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处理;不符合受案条件的,由投诉机构受理或联合处理,合力化解行政争议。

  五是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组织开展"三个一百工程"的重要部署,加强人民法院的联系,精选行政案例,分别从市、县两个层面,组织开展"百名县处级干部观摩行政诉讼庭审、各县市区组织百名科局级干部观摩行政应诉庭审、组织百名乡镇长观摩行政应诉庭审"活动。为提高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对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在全面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一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指导,提升服务水平。在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人民群众深入理解,采用以案说法等形式在法制办网站上进行政策解读。三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网站的相关宣传信息。

  我办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07条,主要通过政府公文、政府法制信息、政府法制网、官方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办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保持高度关注,随时做好办理工作。2017年,市法制办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公民申请均及时办理完结。

  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市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支出是网站维护、打印复印等费用方面,这些都在本机关办公经费中予以解决,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方面我办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市法制办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以人为本,2017年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进行审查,承办人具体负责,主管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法制办所属事业单位包括济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济宁市法制研究中心。2017年主要做了以下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仲裁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仲裁办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在仲裁网站上进行政策解读,同时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在电视台说法栏目播放。2017年市法制办所属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8条,主要通过仲裁信息、仲裁网、播放电视节目、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回顾2017年工作,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网站信息公开分类不明确、个别栏目信息更新较少等问题。2018年,我办将着力梳理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结合自身信息化建设积极改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合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加信息公开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和高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专业作用。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发布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相关信件,及时回复当事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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