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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发布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济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jining.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3号;邮编:272000;电话:0537-234823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以《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畅通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一是文件公开。为方便公众更好的进行生活、生产经营,对政府政策文件进行全面公开,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解读。2020年主动公开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97件,其中政策文件18件,对政策文件全部进行主要负责人解读,高标准做到应公开全公开,应解读全解读,帮助公众知晓政策、用对政策。
二是会议公开。形成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除涉密、敏感内容外全公开,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的制度。2020年市政府机关共召开25次常务会议、36次专题会议,全部通过新闻通稿和广播电视的形式向公众公开,常务会议全部进行图文解读,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6次。
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做好相关重点领域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承诺事项等专栏,将2020年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进行逐项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编制政府信息依申请程序处理、实体处理文书共29个模板,制发了《济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文书》,进一步优化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答复内容。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聘请了3名市政府法律顾问轮流到政务公开办公室协助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依申请公开专业化水平。
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依申请公开53件,承办省政府协查函3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为100%。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结果维持原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案件1件,结果维持原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做好政府公报的发布。将2013年以来的政府公报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同时公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实现掌上查阅;在我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市图书馆、档案馆、为民服务中心、各镇街综合服务大厅设有免费查阅点,方便公众了解公报内容。二是做好政策文件的发布。在网站首页设置政策文件查询模块,将政策文件按照发文字号“济政发、济政字、济政任、济政办发、济政办字和部门文件”进行归类,同时提供根据主题、正文、发文年份等信息进行查询,对政策文件提供Word和Pdf版本下载。
(四)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根据国家、省对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全面升级改版政府门户网站,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在首页设置行政执法专题展示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以及政策查询专区,为公众查阅提供更加便利、便捷条件。二是建设政务“两微一端”。更新完善“济宁发布”微博、“济宁政务”微信公众号,构建“济时通”政务信息客户端,充分发挥其传播快、覆盖广、社会渗透力强的优势,多形式发布,分众化传播,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新态势。三是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一方面,依托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社保服务大厅等场所打造市级政务公开体验区7处;另一方面,创建县、乡、村三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100余个,选定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曲阜市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先行区,创建了一批政务公开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村,并将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真正做到让惠企惠民政策进企业进村居,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市、县、乡三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办公室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办事流程》《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暨问题清单》《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政府信息管理、行政决策参与等工作机制,以制度助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督导考核。市委、市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市直部门(单位)综合考核,作为定量指标,分值由去年20分提高至40分,先后制发了《2020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关于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存在主要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四是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先后举办了2020年度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全市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培训会,培训政务公开分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计200余人次,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队伍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5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2220.6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2 | 1 | 0 | 0 | 0 | 0 | 5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1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它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2 | 1 | 0 | 0 | 0 | 0 | 5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市及本机关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高;二是人员配置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从事政务公开的人员变动较为频繁,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强;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存在文件解读方式单一、解读内容流于形式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督导考核力度,根据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对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或增加考核权重,以此倒逼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公开内容设置统一标准,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灵活运用动漫、视频、音频等解读形式,使得解读更加全面深入、通俗易懂,增加解读实用性。四是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水平,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设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专栏,所有办理信息规范为会议名称、建议提案编号和提案内容,方便公众查阅。2020年,济宁市政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49件、政协提案347件,其中市政府办公室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未收到政协提案。
济宁市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30日
【文字版】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电子书】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H5】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