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质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12-25 13:10:34

济宁市质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济宁市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扎实有效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条例》颁布实施之后,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制订了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筹规划和科学安排。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明确了职责分工,对现有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整理。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相关科室,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支持,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力有效的开展。

  二、强化《条例》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为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组织各业务科室、宣传办等部门的专门人员对《条例》进行再学习、再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精心编制指南和目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按照自身的实际编制了《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细则》,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大了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力度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发布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济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ing.gov.cn/)和本局(http://www.12365jn.cn/)上查阅获得相关信息,也可以到济宁市行政审批大厅、鲁南质检中心业务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咨询。此外,我局还通过政府机关部门承诺、鲁南质检中心服务大厅LED电子屏滚动播放、企业家座谈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等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截止到2011年12月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8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39条、业务工作27条、办事指南6条、咨询服务2条、开通了12365投诉热线、网上交流平台。

  (二)按照省局和市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新闻发言人制度,2011年10月份进行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模拟了新闻发言工作流程。

  (三)制定了《济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细则》,就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报告和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力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济宁市质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地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与形势发展以及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个别人员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于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今年我局将在市政府引领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质监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形式,健全机制,增强透明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具体工作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规范度。继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细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内容,根据形势发展和内容需要及时更新。在全系统内建立健全长效联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定期查询有无新增信息。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考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申请答复、结果反馈、工作报告提交、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和细化,确保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