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质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1 20:30:55

    2014年度,市质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根据国办发〔2014〕12号、鲁政发〔2014〕22号和济政发〔2014〕1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认真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质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规定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等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应办公经费,强化了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中心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基本做到了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

三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

四是强化安全保障。在机关专业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从局领导、科室负责同志,到具体承担网络管理工作的同志,时刻牢记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按照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办公室要求,严格落实上网信息三级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并转发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并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网上舆情检查及日报告工作,确保了全系统网络安全畅通运行。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规定,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门户网站信息及时更新。认真做好我局门户网站――济宁市质监网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发布全市质监系统工作动态、行政许可、有关方针政策、服务指南等信息,及时回复群众咨询留言,全年共编发信息1000余条。

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认真做好留言回复工作,全部按程序和时限给予了答复,实现了回复率、满意率"两个100%",维护了我局的良好形象。

三是在济宁日报、中国质量报等媒体刊发各类报道138篇。

四是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56条,在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参考,为群众提供政策宣传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咨询投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接到任何人及任何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和投诉,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