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济宁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27 14:40:36

根据《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明确由市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此项工作,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工作,完善制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从2008年3月起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广播电台、电视新闻等渠道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下面根据文件要求,从四个方面做汇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公开透明。

我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5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各项要求,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的原则,首先,采取《指南》中明确的形式,优先选用信息化手段,在济宁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其次我局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受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受理电话,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进行了控制和把关。四是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目录,增设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本着为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经过多方努力和协调,2008年11月,与市广播电台联合开播了《司法行政之声》栏目,设立了“司法信息”、“普法广场”、“热点透视”、“司法公开”、“律师在线”等5个板块,面向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宣传和公开信息。并于2008年12月,试开通济宁市司法行政网网站,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局长信箱”、 “在线咨询”、“政务公开”等板块,制定了相关制度,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不断畅通司法行政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信息62条,已接收信访、咨询27件,并全部予以回复,同时我们在司法行政网站上还设立了公告信息、基础业务和法律服务等内容,开设了公证所查询、律师事务所查询等,增设了多项便民利民内容和措施。

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尚未收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事件。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2008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责任,提高信息报送时效。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指南》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