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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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现向社会公布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济宁市政务公开平台(www.jining.gov.cn)查阅。

2020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各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回应解读、政民互动、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优服务,助力推进打造法治济宁金招牌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派一名局党委委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2名同志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制定《济宁市司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能和责任,推动政务公开贯穿权力运行、政务服务、执法监督全过程。及时修订完善《济宁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政务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

3.坚持公开为民。以公开为民为导向,将政务公开贯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创新公开形式,举办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依法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群众政务公开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围绕重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

1.积极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做好主动公开。做好《济宁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济宁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政府规章意见征集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召开座谈论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将政务公开贯穿立法全过程。经专家论证、征求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案件等执法信息。

二是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做好主动公开。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高网办率。率先推行“无证明城市创建”,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并公开本市市直部门证明事项清单。

2.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

2020年,市司法局加强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强化对拟公开文件的保密审查,依法及时做好答复工作。本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2件,网络申请2次,全部按时办结,结案率100%。

(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将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关信息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开的基础上,针对机构改革的调整事项,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市司法局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抓手,创新执法监督机制,开展执法专项督查。提请市政府印发《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细化量化28项任务目标。在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我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公示要求,2020年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市司法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条。

4.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2020年市司法局预算报告,包括年度预算收支、财政预算收支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2019年决算报告,包括资金收支决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等。

5.其他各项工作信息公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了2020年市司法局审计报告及审计整改报告;公开机构改革后市司法局人事任免信息;及时公布局属单位济宁监狱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补录、体检、体能测试等各项工作信息。

(四)主动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11条。开通了“济宁司法”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960条;开通了“济宁司法”微博,发布信息896条。

 

(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承办政协提案5件,主办2件,协办3件。承办人大建议1件,主办0件,协办1件。答复意见及办理总结报告已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0

31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1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357.4977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市司法局主动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针对政务公开整体认知度不够高,公开内容不够及时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强化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本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真正在全局范围内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针对政务公开质量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需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建立定期内容更新机制,确保相关栏目信息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图文解读】济宁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电子书版】 济宁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电子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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