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4:46:07


本报告由济宁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西首路南,联系电话:0537-7710000)。

一、总体情况

2021济宁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狠抓重点工作,注重改革创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前进,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我局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工作动态、备案审查文件目录、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行政处罚、执法监督、等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65。截至目前济宁司法”微信公众号粉丝数3343人次,较上一年度增加1061人,发文902篇。济宁司法”微博关注量 315人次,发文318篇。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制度,规范解读程序,重点解读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增强解读效果,进一步拓宽解读渠道,通过媒体解读、音频解读、图表解读、文字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6件,其中通过网络收到4件,通过信件收到2件,相比去年增长4件,内容涉及到本单位机构职能、业务数据统计等方面,已按规定予以办理,并未收取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发布审核,按规定做好文件保密审查、登记、公开。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不乱。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安排,对改版后的机构职能、法规文件等模块进行更新,进一步提升群众查找信息的便利性。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对照标准,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不足,不 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让群众能第一时间获取需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明确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及责任确定局办公室一名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积极派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济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有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二是材料收集有时不够及时,有遗漏现象三是政策解读不够丰富,图文解读等新型解读形式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和操作培训,优化信息发布和考核通报工作机制,丰富解读形式,多措并举,推进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年度政务公开方面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济宁市司法局规范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公众参与措施,向社会公布18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累计办理有关事项82546件,平均办理时限缩短至4.6天,比法定时限压缩75%;推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双下沉”,确保基层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文明。局属济宁监狱、济宁市强戒所实现三防一安全目标,全系统保持了安全稳定;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收到2件和政协提案办理3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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