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家税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3 11:36:50

  2008年,济宁市国税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特公布2008年度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济宁市国税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协调有关事项,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各单位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具体办理,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大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济宁市国税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全面及时地公开涉税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使纳税人能够了解掌握税收法律规定,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为满足纳税人主动申请的涉税信息需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明确了所有部门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明确了申请受理后的办理流程,明确了受理部门需承担的责任。根据内部职责分工,研究制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和内部办理流程图,依申请事项经过职能部门初审后分三类情况进行处理,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转至相关职能部门或下级单位办理。同时明确各部门办理的要求和时限,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对纳税人提出的公开申请,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的,由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指导各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受理情况,定期分析依申请事项的重点、特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对下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利用国税系统门户网站进行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按业务类别建立网上政策法规库,方便纳税人查询;受理网上税务咨询,按照内部职能分工设置"纳税咨询信箱",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2008年济宁市国税局共受理回复纳税人咨询问题200余件。

  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资料索取点、建立公开栏、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公开个体定额情况、减免税情况、一般纳税人认定情况、欠税情况、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税务行政收费情况等内容,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三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通过电视及时开展访谈、播出新闻专题,通过电台进行滚动发布、热线直播,通过报刊杂志进行税务公告、热点分析等,全面深入地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具体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工作计划、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收入统计、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等19项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8年无依申请要求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