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3 20:14:34

  2011年,济宁市国税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继续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涉税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努力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面细致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根据《条例》要求,特公布2011年度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1年,济宁市国税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宗旨,与中心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通过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济宁市国税局按照省局、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着力推进税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6月份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下发了《济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通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协调有关事项,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各单位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具体办理,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大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济宁市国税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对国家重点调整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向纳税人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全面及时地公开涉税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税种征收管理办法和征收范围,特别是增值税转型、出口退税率调整、鼓励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内容,使纳税人能够了解掌握税收法律规定,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税收执法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的公开,在税务行政审批和许可方面,公开受理单位的岗位职责、政策标准、审批程序、办税时限等内容。在税务稽查方面,公开稽查工作程序、处理依据、稽查人员纪律要求等;对税务案件处理结果按照规定进行公告,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关注的大要案件适时予以曝光。在税务行政处罚方面,公开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政策规定和偷、逃、骗、抗税等行为的处罚标准、依据和处罚结果。

  二是不断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为满足纳税人主动申请的涉税信息需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明确了所有部门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明确了申请受理后的办理流程,明确了受理部门需承担的责任。在工作中,切实把握好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对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信息、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税收调查取证和检查等税收执法活动的七类信息,明确规定不予公开。根据内部职责分工,研究制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和内部办理流程图,依申请事项经过职能部门初审后分三类情况进行处理,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转至相关职能部门或下级单位办理。同时明确各部门办理的要求和时限,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对纳税人提出的公开申请,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的,由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指导各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受理情况,定期分析依申请事项的重点、特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对下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利用国税系统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不断充实完善济宁国税门户网站内容,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按业务类别建立网上政策法规库,方便纳税人查询;受理网上税务咨询,按照内部职能分工设置"纳税咨询信箱",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2011年济宁市国税局共受理回复纳税人咨询问题400余件。通过门户网站举办了4期在线访谈答疑活动,宣传了国税工作、为纳税人解疑释惑、增进了与纳税人的沟通。

  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加大办税服务厅的硬件投入,通过设置资料索取点、建立公开栏、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公开个体定额情况、减免税情况、一般纳税人认定情况、欠税情况、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税务行政收费情况等内容,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三是利用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公开。全面开通 "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立了语音平台资料库,配备专职座席人员,业务范围涵盖政策告知、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内容,成为济宁国税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2011年,济宁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受理来电9500余条。此外,各县市区局还积极探索建立短信服务平台,通过短信方式向纳税人告知及时权威的政策信息,并提供申报提醒、催报催缴等个性化信息,受到广大纳税人的普遍欢迎。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通过电视及时开展访谈、播出新闻专题,通过电台进行滚动发布、热线直播,通过报刊杂志进行税务公告、热点分析等,全面深入地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较上年增加4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覆盖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部,具体包括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工作计划、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收入统计、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等19项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无依申请要求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1年,济宁市国税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条例》和省局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扩大;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调研,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健全机制,不断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