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家税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3 20:13: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济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济宁市国家税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济宁市国税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继续深入落实《条例》要求,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涉税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努力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面细致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济宁市国税局按照省局、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始终坚持"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制度规定,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着力推进税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市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有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明确1名同志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协调有关事项,部署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职责。各科室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具体办理,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规范公开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大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济宁市国税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对国家重点调整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向纳税人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全面及时地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税种征收管理办法和征收范围,特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鼓励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内容,使纳税人能够了解掌握税收政策,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不断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为满足纳税人主动申请的涉税信息需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明确了所有部门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明确了申请受理后的办理流程,明确了受理部门需承担的责任。根据内部职责分工,研究制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和内部办理流程图,依申请事项经过职能部门初审后分三类情况进行处理,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转至相关职能部门或下级单位办理。同时明确各部门办理的要求和时限,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对纳税人提出的公开申请,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的,由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指导各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受理情况,定期分析依申请事项的重点、特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对下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丰富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利用国税系统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不断充实完善济宁国税门户网站内容,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工作计划、办税指南、行政许可、税收统计、税务稽查、人事任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受理网上税务咨询,按照内部职能分工设置"纳税咨询信箱",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2012年济宁市国税局共受理回复纳税人咨询问题400余件。通过济宁国税门户网站举办了4期在线访谈答疑活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举办了1期在线访谈活动,解读了税收政策、宣传了国税工作、解答了纳税人的涉税疑问、增进了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

  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继续加大办税服务厅的硬件投入,通过建立公开栏、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自助办税终端机、提供办税指南等形式,公开个体定额情况、减免税情况、一般纳税人认定情况、欠税情况、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内容,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三是利用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公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面运行,完善了语音平台资料库,配备了专家坐席人员,增加了两名专职坐席人员。注重加强"12366"坐席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咨询受理反馈流程,及时、准确解答纳税人的各类咨询,20秒接通率达98.33%,列全省第4位。2012年,济宁市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共受理来电总量15387个,其中:自动语音服务量4454个,转接人工量8532个;电话回访341户次,受理咨询查询8032起,现场解答问题126人次。此外,各县市区局还积极探索建立短信服务平台,通过短信方式向纳税人告知税收政策信息,并提供申报提醒、催报催缴等个性化信息,受到广大纳税人的普遍欢迎。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通过电视及时开展访谈、播出新闻专题,通过电台进行滚动发布、热线直播,通过报刊杂志进行税务公告、热点分析等,全面深入地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2012年,召开新闻发布会两场,参加市纠风办、文明办和广播电台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两次,通过门户网站征集纳税人意见建议两期,按照市政府信访局规定的"公开接访日"进行公开接访两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21 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2条,业务公开信息50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2条,招标采购信息1条,其他36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年共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该申请属于"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事项,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济宁市国税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条例》和省局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努力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健全公开机制,严格按照公开范围及时、高质量的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国税部门工作实际,以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涉税事项为重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工作能力的同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公开意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