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国家税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4 20:59: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济宁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济宁市国家税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济宁市国税局深入落实《条例》和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涉税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努力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济宁市国税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领导重点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他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制。领导小组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协调有关事项,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把责任落实到人,同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具体办理,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下协调一致,稳步推进实施。济宁市国税局按照省局、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始终坚持"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制度规定,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着力推进税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建设,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纳税服务水平。

  (二)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大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济宁市国税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以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对于今年"营改增"试点工作、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工作中涉及的政策解读、工作部署等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公开,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专题专栏,专门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各目录和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载体上的公开力度。二是不断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为满足纳税人主动申请的涉税信息需求,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明确了所有部门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明确了申请受理后的办理流程,明确了受理部门需承担的责任。依申请事项经过职能部门初审后分三类情况进行处理,对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对当场不能答复的,转至相关职能部门或下级单位办理。同时明确各部门办理的要求和时限,做到事事按程序、件件有答复。对纳税人提出的公开申请,不依法履行公开义务、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的,由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指导各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根据各地的受理情况,定期分析依申请事项的重点、特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对下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7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9条,业务公开信息68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条,其他55条。

  (二)公开平台不断丰富,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

  一是利用国税系统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不断充实完善济宁国税门户网站内容,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工作计划、办税指南、行政许可、税收统计、税务稽查、人事任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受理网上税务咨询,按照内部职能分工设置"纳税咨询信箱",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2014年济宁市国税局共受理回复纳税人咨询问题180余件。通过济宁国税门户网站举办了4期在线访谈答疑活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举办了一期政风行风热线活动,解读了税收政策、宣传了国税工作、解答了纳税人的涉税疑问、增进了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

  二是利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继续加大办税服务厅的硬件投入,通过建立公开栏、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自助办税终端机、提供办税指南等形式,公开个体定额情况、减免税情况、一般纳税人认定情况、欠税情况、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等内容,方便纳税人及时全面地获取办税信息。

  三是利用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公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稳运行,设置有专家坐席人员,注重加强"12366"坐席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咨询受理反馈流程,及时、准确解答纳税人的各类咨询。2014年,济宁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呼叫中心处理来电总量32479个,其中:自动语音服务量12200个,转接人工量19052个,未进IVR及其他1227个。语音服务总量为31080个,其中:人工语音服务量18880个,自动语音服务量12200个。通过山东国税门户网站答疑方式提供的非语音服务268次,通过省局QQ网上交流平台答疑1441次,通过济宁新闻网问政平台答复网友提问19次。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大众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通过电视及时开展访谈、播出新闻专题,通过电台进行滚动发布、热线直播,通过报刊杂志进行税务公告、热点分析等,全面深入地对税收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2014年,国地税联合召开了"全市2013年度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新闻发布会,参加市纠风办、文明办和广播电台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一次,通过门户网站征集纳税人意见建议两期,按照市政府信访局规定的"公开接访日"进行公开接访两次,新开设了济宁市国税局微博、微信平台等。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全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方面,济宁市国税局严格按照《济宁市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于每一份公开信息,公开单位提前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审核表》,根据信息重要程度选择普通、重要、非常重要三个级别,不同级别的信息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市局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并对审核表严格存档,坚决做到保密信息不公开。

  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方面,济宁市国税局严格按照省局、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在全市国税系统范围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整改工作,采取市局检查与各县(市、区)局自查相结合,针对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各公开目录内容逐项检查,查缺补漏,督促各单位及时完整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并纳入日常管理目标考核。通过检查整改,提高了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公开意识,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济宁市国税局严格落实《条例》和总局、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力度还不够。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健全公开机制,严格按照公开范围及时、高质量的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国税部门工作实际,以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涉税事项为重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三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工作能力的同时,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公开意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