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8 19:29:24


按照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们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客观、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切实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财政职能管理的有效载体,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职能、建设“阳光财政”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和谐财政的有力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我局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从加强领导和建立组织入手,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组织局机关干部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通过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既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转换财政职能,密切联系群众的需要,同时又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趋势。2015年,我局在政府网站、济宁财政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上发布信息800余条,在内部网络发布信息1100余条,向中国财经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等各级报刊、媒体投报财政信息70余条,累计刊载宣传60余篇次,多渠道向基层群众公开有关财政优惠政策执行情况。通过政务公开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开部门职能和办事程序。多形式公开保证了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办事在阳光下操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2013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张茂如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中心牵头负责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查询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人事科牵头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各科室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原则上信息联络员即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解决信息公开工作遇到的问题。

2.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济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济宁市财政局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程序、方式、时限等都做了进一步明确,制定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对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等,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公开方式。建设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购置电子信息屏,搭建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及时提供各类政府信息;搭建重要政策信息宣传栏,每月定期更新展板内容,已发布94期;打造信息公开媒体平台,通过各类媒体发布财政信息。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度,在我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策解读7条,解答、回复局长信箱栏目中社会关切问题9条。实时关注新闻媒体,监控舆情,主动发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新闻发布会等宣传载体,及时对社会上出现的电信诈骗、网络舆论进行引导,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事实,惩置谣言,确保安全。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及时在中央财经频道、中国财经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宁日报、济宁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督导各县市区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共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10条、“三公”经费信息99条、政府采购信息9084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网站普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对<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积极落实、查缺补漏,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建设。并对网站架构进行了调整,优化了栏目设置,更新了网页表现形式,架构设置更加合理,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民生政策公开,提供了新的宣传渠道,更有利于财政信息公开和阳光财政建设。

我局在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济宁财政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发布财政信息,包括通知公告、业务信息、财政情况、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定期对平台内容进行更新,完善网站建设。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通了济宁财政微信、微博。2015年发布、转载各类财政相关信息510余条,在清华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对全国294个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综合评价中,我市位居第36名。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未收到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财政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财政局及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出现提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既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能公开以外,对各类敏感信息的公开也慎重把关。

政府信息公开就是为了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果失去有效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就成为一句空话,就成为了一种摆设和形式。我局在推行公开的过程中切实加强督查,真正有效地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将举报电话公布于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开设局长信箱,广泛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要求各基层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所务公开栏旁都设有举报箱,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处理投诉事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及时公开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职能变更信息、人员变动信息等,为方便企业、社会机构等第一时间内获取资金申报信息,主动对2015年各项专项资金申报文件进行公开,按照公开、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则,分别在市财政、经信、中小企业局网站及济宁日报上进行了公示。认真对各项事业信息变动及时公开,积极做好宣传推广,使政策、规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和的部署,认真分析,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积极吸取其它部门的经验,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大力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建设廉政、勤政、高效、创新、务实、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建议:1.信息公开平台过多,政府系列网站是否能够统一后台数据库,减少相关信息发布重复操作。

2.适当增加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拓展信息发布知识面,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共同进步。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后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重点领域牵头部门公开数据统计表》












 

济宁市财政局

2015年1月28日




附件2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2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9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5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5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17

  (一)纸质文件数

17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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