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是转变职能、建设“阳光财政”的重要举措,又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趋势。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财政职能管理的有效载体,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不断提高办事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顺利发展。
一、坚持加强组织领导和健全工作制度并重,着力构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客观、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举措,确保把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先后制定出台了《济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济宁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多个制度文件,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程序、责任、监督考核机制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了专项资金公开的内容、方式、责任及要求,坚持谁主管、谁公开,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的原则,逐一制定完善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项资金全流程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涉密除外)的分配办法、申报范围、分配程序和绩效结果等信息,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公平、公正、透明。
二、坚持创新公开方式与拓宽公开渠道并举,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服务决策、推动工作的作用,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着力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开,连续两年全部公开了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进一步增强了公共财政的透明度。在2016年全国295个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综合评价中,我市位居全国第23位、全省第5位,比去年提升了13个位次。牢固树立“民生至上、服务前移”的理念,编制了《济宁市民生政策公开目录》,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教育、文体计生、社保就业、支农、住房保障等6个方面共68项民生政策名称、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办理程序和主管部门科室等详细内容在门户网站、济宁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的更清楚、更明白。进一步拓宽公开载体,把对外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积极打造信息公开移动媒体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及时传达各项重要信息、发布通知公告,开通了“济宁财政”政务微信和官方认证微博,每天更新财政最新动态,目前点击量已超过10万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影响力。在局办公楼内设立了电子政务查询平台,及时提供各类政务信息,全局所有科室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办事流程全部一目了然,确保了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全力打造阳光财政。2016年,通过济宁市政府网、济宁财政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59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204条,通过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信息255条,在《中国财经报》、《济宁日报》、《大众日报》等各类报刊发表通讯58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坚持强化监督与加强考核相统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政务公开如果失去有效的监督,政务公开就成为一句空话。在推行公开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加强督查贯穿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通过部门网站、电子查询平台等多种途径公开部门职能和办事程序,定期组织机关中层干部进行公开述职述廉,主动接受大家监督,确保了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办事在阳光下操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能公开以外,慎重把关各类敏感信息,既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拓宽监督渠道,将举报电话公布于众,在门户网站开设局长信箱,广泛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要求各基层财政所主动设立政务公开栏,同时设立举报箱,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处理投诉事件,确保把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出台《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暂行办法》,细化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分季度、年度对各科室、单位进行综合评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单位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各县市区、各科室单位综合评比前5名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切实提高科室单位和个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吸取其它部门的先进经验,突出财政特色,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加快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建设廉政、勤政、高效、务实、创新的政府机关,带动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济宁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3日
附件2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45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附件3
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牵头部门
公开数据统计表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2606003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公开的2015年度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财政决算总数111个; 公开的2016年度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财政预算总数111个。 |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公开 | 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总数14条。 | |
“三公”经费公开 | 2016 年市本级预算部门,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的“三公”经费预算为 9247 万元。 | |
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型收费目录清单 | 公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总数4次。 | |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开 | 公开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104个。 | |
扶贫、移民资金的发放信息公开 | 公开的已发放扶贫、移民项目总数(无法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