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9 03:08:53

 

2018年,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加强信息公开作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不断提高财政透明度,促进各项财政工作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客观、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举措,切实把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信息公开与财政业务工作并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办公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济宁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坚持谁主管、谁公开,逐一制定完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项资金全流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专项资金(涉密除外)分配具体政策、适用范围、分配程序和结果,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公平、公正、透明。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把对外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建设信息公开移动媒体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及时传达各项重要信息、发布通知公告,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济宁财政”政务微信,定期更新财政动态,目前点击量已超过10万人次。加强内部信息公开,通过电子政务查询平台主动公开全局所有科室职责分工、联系方式和办事流程,做到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全力打造阳光财政。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通过市级预决算公开平台,连续四年全部公开了市县两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进一步提高了公共财政透明度。坚持“一把手”带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宣传财政民生政策,现场解答热线问题,及时落实听众和网民诉求,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责任。把加强督查贯穿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定期组织机关中层干部进行公开述职述廉,主动接受大家监督,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办事在阳光下操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能公开以外,慎重把关各类敏感信息,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完善《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暂行办法》,细化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分季度对各科室、单位进行综合评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单位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切实提高科室单位和个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济宁市政府网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034条,通过财政门户网站公布信息2479条,通过微信等渠道公开信息160余条;通过济宁市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2018年度市政府、市直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信息216条。加大PPP项目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进一步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多个制度办法,同时一并公开了市级PPP入库专家名单、入库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名单和济宁市PPP入库项目统计表,方便社会资本方及时获取项目信息。通过财政门户网站,动态公开济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通过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协调,详细了解申请人具体公开要求,按时予以答复。事后及时对申请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财政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条,我们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配合市行政复议部门处理复议事项,经核查,驳回了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但我们仍及时向申请人公开了有关信息,并与申请人及时沟通解释,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6件、会办建议24件,政协提案6件、会办提案32件,内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美丽乡村建设”“基层财政管理”等方面,既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在具体工作中,我局坚持把建议提案答复作为落实“两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安排专人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收到建议提案后认真清点、逐件登记,根据内容及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及时分解到相关科室、单位。加大督查催办力度,根据时间节点督促承办科室、单位加快办理进度,按时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提高答复质量,并逐件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向代表委员作出书面答复,及时报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政府督查室,赢得了各位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赞同。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具体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我们作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不够及时,惠民政策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网站信息公开有时有些滞后等。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借鉴其它部门的先进经验,突出财政特色,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考评机制,加快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建设廉政、勤政、高效、务实、创新的政府机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济宁市财政局

2019年1月25日

附件2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部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7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3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6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4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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