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7 16:27:18

 

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济宁市安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市安监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模式,探索政务服务新思路,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一、概述

  2016年,市安监局紧紧围绕《条例》和省《办法》要求,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安监局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市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市安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玄志祥局长任组长、许修航调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为保证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我们及时修定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2016年,市安监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年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统一评价和奖惩。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市安监局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5月17日,济宁市安委会办公室、济宁日报社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行"集中报道活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市安监局、济宁日报社密切合作,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案,济宁日报、济宁晚报派出骨干记者深入重点企业和单位采访、组稿,利用半版、整版或较大篇幅刊发相关企业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做法、先进经验,先后刊发稿件76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公开我市安全生产情况、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报告。及时发布重要气象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安监局2016年共主动公开492条,其中部门文件类信息25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2.64%;业务动态类信息19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62%,其他信息4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74%。在政府网站和安监局网站通报政府信息外,我局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市级媒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以来,市安监局广泛利用市级各大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市安监局在市级以上媒体累计刊登信息353篇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市安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市安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安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委员会,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其他局领导在工作范围内配合抓保密工作的齐抓共管格局。修订完善了《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市安监局网站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流程和责任科室。此外,市安监局安排专人对局门户网站进行管理和审查,保证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杜绝了网上失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市安监局于2016年年底成立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现在部分人员已经到位,此项工作正按照《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开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以来,市安监局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科室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主动,信息上报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信息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市安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市政府和市安监局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9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9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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