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12-10 12:49:4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信息咨询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1年,市国土资源局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力促进了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法规科、信息中心等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办公室牵头协调,监察室全程监督,法规科、研究室具体审核把关,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撑,各有关科室、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查、联动协调机制,规范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完成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组织编制了《政务信息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对公众获取国土信息的方法、程序、范围、时限作出说明,公布了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四)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和审批中心网站,在办公区域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资料索取点,将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和办事程序等国土资源各类信息予以公开;二是设立市土地档案馆信息查阅室,提供信息查询和档案借阅;三是开辟《济宁日报》国土资源专版定时发布国土资源各类信息;四是利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济宁日报》等专业媒体及时发布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处置信息。五是自办《国土资源信息》刊物对外进行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六是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咨询、投诉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累计发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信息共435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信息15条(包括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政策法规10条;业务公开信息400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0条,招标采购信息30条。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国土资源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和办事程序等;二是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登记信息;三是土地资产处置信息;四是公文文件等其他信息。

  三、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1279件,全部为当面申请。申请内容主要是土地登记、征地补偿等方面的内容。未涉及不予公开信息。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1年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共1279件,提供查询档案资料4529卷,收取档案查询、资料复制费29380元。

  五、信息咨询情况

  本年度受理信息公开咨询8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4人次,电话咨询64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是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征地补偿安置等方面的内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全面,国土资源信息质量还有待提高。

  2.国土资源网络建设仍需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技术力量需要进一步充实。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公开。

  2.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建设完善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大力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进程,切实提高获取国土资源信息的便捷度。

  3.搞好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健全工作机构,努力营造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