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26号)文件要求,结合济宁市文物局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新思路,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统计附表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可与济宁市文物局联系,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13号院内5号楼5楼,邮编:272100,电话:0537-2314402,传真:0537-2296605,电子邮箱:jnwwj1604@ji.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济宁市文物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局长和办公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
(二)健全公开制度。建立信息发布机制,明确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一手抓采集,一手抓报送,及时汇总至各科室、建立台账,每天登记,每月通报,丰富了信息资源,提升了文物信息宣传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市文物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和数量均有所增加。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文博要闻信息78条,全市文博动态12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6条,专题专栏11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紧紧抓住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内容定期公开,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要求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公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财税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及时公开工作规范、服务指南、监督渠道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市文物局未收到任何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市文物局现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市文物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和诉讼。
六、2018年度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18年,市文物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0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8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提案办理专题会议,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协调,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积极与代表和委员沟通,认真听取意见,了解办理要求,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分析研究,对反映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认真抓好落实。要切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各科室收到建议、提案后,本着积极主动、高度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提高答复质量、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凡所提建议、提案应该且有条件采纳的,应尽快采纳落实,及时做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协商,确定各自职责范围分别答复代表或委员。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期办复完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七、济宁市文物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组织部考核办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保证。本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局党组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协调督查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组成一只由局长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并组织日常工作,明确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是政务公开的信息来源责任主体。同时各科室负责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具体分工要求,一是明确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作用,主动和各科室对接,结合工作实际,确认本局推进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和公开项目规范,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二是明确各科室作为信息来源的责任主体要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做好有关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及时督促工作的落实。三是各科室要及时报送信息,落实责任。
济宁市文物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实施方案
|
(三)责任分工落实到位
各科室认真对照《通知》,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任务,明确人员、时间节点、完成要求标准和信息发布渠道,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领导负责、具体人员负责的责任机制。
(四)定期报送公开工作进度、及时发布公开信息
按照规定要求,市文物局上报的进展情况和总结内容应当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工作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信息发布内容、数量和渠道)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要公开发布。(由综合科公开,各有关科室积极配合按时按量完成各项材料上报工作,并及时公开发布。
(五)积极完成绩效考评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8年度市文物局绩效考核考评指标,各科室要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把相关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位、落实到人,要求各科室将应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材料在成文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交到综合科公开,由综合科人员收集、汇总,再经过保密审核,并成文10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信息。各科室及全体职工要尽职尽责,齐力协力,共同配合,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拓展。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全面了解,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事项公开还不够及时;由于政策细化协调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原因,今年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个别科室未能及时同步制作政策解读文稿,造成部分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滞后;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多、涉及面广、要求高,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局将继续把重点放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上下功夫,力求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将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二是完善信息公示平台。在专栏设置上突现实用性、便捷性和可操作性,方便基层和群众掌握相关信息以及公众查阅政府信息,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继续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确保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直部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78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6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247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247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247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