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0:38:59

本年报由济宁市气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和济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sd.cma.gov.cn/gslb/jnqxj/)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气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科苑路与任兴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联系电话:0537-223606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济宁市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山东省气象局和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气象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2023年,济宁市气象局通过山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共发布各类预警信息80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23条信息,阅读量达0.3山东气象网编辑审核发布稿件29篇。

(一)主动公开情况

济宁市气象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23年度共计公开政府信息13条,主要涉及部门文件、部门会议、预算决算、行政执法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新《条例》有关规定,济宁市气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完善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023年,济宁市气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为0件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完善济宁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内容审核,规范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及报表。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济宁市气象局及时济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和济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年报等均可通过网站查阅。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多形式发布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济宁市气象局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加大信息上传审核监督,制定信息发布审核签发制度;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组织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济宁市气象局在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形式不够灵活、政策解读的方式不够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单一等方面。

下一步,济宁市气象局将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对济宁市气象局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继续通过新闻媒体、新媒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气象信息;将拓宽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更多地运用图文动画、图表、短视频等形式进行全方位解读,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将坚持为人民服务理念,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济宁市气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年度济宁市气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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