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00: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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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2019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一)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五公开”。以落实“五公开”为抓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成立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措施。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抓好公文会议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解读。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今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件2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10件。强化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图文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今年重点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等重要政策进行了解读。

(二)抓好主动公开,突出环境领域信息公开。

按照新《条例》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我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公务员考录等信息。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源在线监控、执法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信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行双公示。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方面,在“济宁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济宁市城区未来24、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每月发布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和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全市乡镇空气质量排名。修订《济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公开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产企业清单;每月发布省控地表水水质状况信息。严格落实《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每月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信息以月报的形式在网站发布。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面,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对办事指南服务信息进行管理和发布,多渠道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推进审批过程信息公开,2019年,在局网站环境影响评价专栏公开项目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信息100余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信息60余条。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办理结果公示信息205条,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济宁”双公示平台。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方面,制定并公开了2019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在局网站开设“企业自行监测”发布平台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专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发布相关信息。

(三)强化平台建设,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用。

构建传统媒体专栏体系,以省市主流媒体为基础,开设《生态济宁》电视栏目,公开重点工作、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在济宁环境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持续发力,解读新政策,回应群众关切,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主平台和主阵地作用,及时发布实时动态信息,利用生态环境部和市政府统一的平台搭建互动交流窗口,可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调查征集、咨询投诉等功能。2019年通过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答复群众问政45条,通过12369网上平台答复各类建议投诉388条。

(四)优化办理流程,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

在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的基础上,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缩短答复时限。2019年度通过市政府网站、邮寄、现场申请等方式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全部按时答复,未收到复议和诉讼。依申请公开数量同比去年减少4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内容与去年相似,涉及最多仍是环评审批方面。

(五)强化监督保障,有力推进政务公开。

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培训,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当前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展开培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督导调度科室信息公开情况,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调动人员积极性,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

减少35

2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42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增加12

66

行政强制

5

减少2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05.3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2

3

6

1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1

2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1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15

2

2

6

1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网站栏目设置不够清晰等问题。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衔接。及时、多形式解读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法规规章。整合网站专栏,更清晰更方便群众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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