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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制作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和“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jnhj.jini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增强公开实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根据《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主动公开目录,制定并公布公开目录34项,新增主动公开目录2项。将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纳入公文和会议办理程序中,在公文起草阶段明确公文属性,对会议议定事项解读公开,确保“五公开”落到实处。
(二)落实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济宁生态环境网站发布信息1464条,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定公示流程,确保公示准确全面及时;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3件,办理结果公开16件,依申请公开1件,并公开整体办理情况;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公开,按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公开2020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等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
(三)突出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方面,每月公布各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和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14县市区排名;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发布、调整与解除,发布济宁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评估结果。每月发布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信息月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面,多渠道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信息,推进审批过程信息公开。2020年,在局网站环境影响评价专栏公开项目受理、拟审批、审批决定信息17条。在山东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办理结果公示信息183条,并同步推送至“信用济宁”双公示平台。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方面,制定并公开了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在局网站开设“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发布平台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专栏,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发布相关信息。在环境执法公示方面,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要求,及时公开执法规范流程、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进平台建设。传统媒体、新媒体双向发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规范栏目设置及内容发布。“济宁环境”微博发布各类信息1.4万余条,总点击量9300万;“济宁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图文信息318期1056篇,总阅读量104.6万。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390个地市级微信、微博账号中位于前20位。
(五)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市图书馆、档案馆、为民服务中心等设置免费信息查阅点。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解读、接受访谈等多种方式,释疑解惑。2020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参加网络及电视问政3次,权威解读各项政策措施,扩大政策知晓率;通过市政府网络问政平台答复群众问政18条,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原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答复各类建议投诉684条。
(六)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畅通申请渠道,形成以门户网站申请受理为主,邮寄、电子邮件、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等多渠道受理的系统,方便社会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缩短办理时限,收到公开申请书后,及时做好登记、转办、办理、答复。答复合法合规,政策法规科对依申请答复全程把关,确保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
2020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3件,全部及时答复,未收到复议诉讼。依申请公开数量同比去年减少1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内容与去年相似,涉及最多仍是环评审批方面。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近三年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分析)
(七)强化监督保障。制定培训计划,12月份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督导通报公开情况指导县市区分局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5 | -22 | 18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2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6 | +125 | 191 | |
行政强制 | 5 | -5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43.504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0 | 0 | 5 | 2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1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2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1 | 0 | 1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1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3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0 | 1 | 5 | 2 | 0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栏目设置不清晰,公开内容不准确,格式不规范,不方便查找等情况;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内容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网站建设,向优秀地市学习政务公开经验,优化栏目,规范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音频动漫等方式解读政策,加强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3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均在网站予以公开。
(二)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部分中统计表格中“上一年度”为2019年。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主要根据权责清单统计,为全省的去重数;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包括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