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7 19:46:06

  2015年,市科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16号)要求,按照各级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在73个部门单位中位列第三位,工作成效显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度,通过市政府、市科技局网站,《济宁科技》简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1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科技局一贯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亲自抓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公开内容,层层落实责任;修订《济宁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权力清单,并分别予以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下设立"政策解读",转发权威部门、专家学者对国家、省市新出台科技政策的解读,明确政策导向,发布政策信息。非涉密政府信息,如业务工作、政策法规、计划规划等,均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以回应社会关切。通过调整局网站,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布局,升级后台信息发布系统,使得政府公开信息更易查询与浏览。设立"互动交流"板块,分设局长信箱、咨询建议、网上调查栏目,加强部门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加大科技发展规划、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项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发展规划栏目发布《鲁西科学发展高地规划》,明确科技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融合、科技人才引进等重点任务及组织领导、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投入、科技人才支撑、科技创新环境、规划评估和动态调整等系列保障措施。重点工作板块发布2015年科技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将全年重点科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科室、单位,层层落实责任,保障全年工作顺利展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度,通过市政府、市科技局网站,《济宁科技》简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1条,其中部门科技动态569条,县市区科技信息275条,通知公告287条。信息公开电子化率达100%;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部门文件、科技计划、机关建设、工作动态、工作计划等信息,并按相关要求及时报送至市档案局。依托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升级济宁市科学技术局政务公开网站(http://218.57.204.83:8080/index.jsp),根据工作重点及群众关切,优化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在济宁日报开设科技专版,定期刊发我市最新科技动态。通过《济宁科技》、《科技参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通报》及时公开业务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受理 "市长热线"、"网上民生"等咨询或信息公开类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均为本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全部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2015年度,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等政府信息公开申诉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政府信息均需经办公室专门信息审查人员审核后,有信息审核员通过局内办公系统转拥有信息发布权的后台管理者执行发布。对涉密信息不宜公开信息做到妥善处置。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失密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在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所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所属5家事业单位均分别设立独立网站,根据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精神,围绕各自重点工作进行了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科技信息的权利,提高了科技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了科技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丰富;二是相关的工作运行机制还不够顺畅。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和常态化;同时,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建立高效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制度,为政府信息及时高效发布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附件2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3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9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0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79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2

  (一)纸质文件数

2

 

 

 

 

 

 

 

 

 

 

 

 

 

 

 

 

 

 

 

 

 

 

 

 

 

 

 

 

 

 

 

 

 

  (二)电子文件数

1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5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