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04 17:07:05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标准化、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信息。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局信息公开的形式大体4种:1、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www.jining.gov.cn/;2、济宁市农业局网站,网址:www.jnsn.gov.cn;3、《济宁农业信息》简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简报》等;4、新闻媒体等信息传播媒介及时公开业务工作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40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文件、通知公告51条,业务工作52条,县市区动态26条,统计数据12条等等。发布《济宁农业信息》12期,与《济宁日报》合作推出农业专刊10期。全年受理网络咨询、求助27人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就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办公室两位同志专门从事信息宣传工作,局属科、室、站、各县市区农业局各确定一名信息员及时报送信息。制定了农业信息审核程序,由办公室信息中心信息员收集、编写农业信息,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先行审核,由局分管负责人审阅,由分管信息负责人定稿后确定录入、发布。信息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政府应公开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统计信息、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和财务信息等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按照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受理了1次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市农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我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进行及时全面公开。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按照《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年初及时向公众公开各单位登记管理公开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由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报送办公室信息中心,按照程序及时对外发布。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宣传体系,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到更全面、更及时地进行宣传发布。将逐步建立农业微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的宣传平台,结合"智慧济宁"中"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重点区域内农业生产基地、经营主体、服务组织、休闲农业等数据、信息的展示、查询,为农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助推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