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27 19:46: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济宁市中心支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5年,济宁市中心支行认真落实《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渠道,规范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中心支行被地方党委政府授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群众满意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推荐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一、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先后3次利用行长办公会、行务会研究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内设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选拔,调整了中心支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积极营造政务公开工作内部环境,发挥部门合力,进一步理顺由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业务科室分工办理,纪委监察和内审部门监督检查的协调机制,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履行央行职责的重要体现,制定了《中心支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方案》(济宁银发〔2015〕38号)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行从严治行建设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济宁银发〔2015〕78号),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具体落实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加强对县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顺利完成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市县两级人民银行认真学习《中国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系统操作及推广培训讲义》,熟悉系统使用方法和各模块功能。加强对县市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年内组织辖区所有县市支行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并对4家县支行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开展履职问责工作,强化责任追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上水平。

进一步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夯实政务公开群众基础,年内共举办党委成员接待日活动10次,解决问题30余个。稳步推进民主管理工作,成功召开了一届二次系统职代会,开展了"十佳提案"表彰活动,丰富了民主管理途径,中心支行被推荐为总行"模范职工之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持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在地方党报党刊上作了题为《创新调整求突破》的作风建设公开承诺文章。郑现中行长组织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市政府"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孙义昌副行长接受"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东方圣城网进行在线专题访谈。

扎牢基础,拓宽载体,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良好成效

(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认真编制公开2014年度报告,组织各科室及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以及动态信息,定期更新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截至目前已经通过网站公布61条信息、公布规范性文件4项。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已通过分行互联网子网站更新行政许可信息1500余条。强化综合服务大厅管理,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及时对行政许可公示信息进行更新,有效提升了服务效率。

(二)探索建立中心支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对中心支行行政权力清单进行梳理,明确中心支行履行金融调控、金融改革、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等各项职责的权限、范围、责任、风险因素及防控措施等内容,强化对行使履职行为的制约和监督

(三)推动普法宣传纵深发展。组织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3·15济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知识普及月等重要时节开展宣传活动。指导各县市支行下沉宣传触角,深入到城镇社区、农村集贸市场宣传和普及金融法律知识,提高广大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2015年,辖区各级行共组织发动宣传人员2000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8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微信、短信和门户网站覆盖4万余人次,被各类媒体报道采访18次。创新宣传方式,指导辖内2家支行联合电视台制作专题金融宣传栏目,有效提升了人民银行社会认知度。组织编写《信用卡相关知识解读》,在济宁学院开设《现代征信学》选修课程,有关做法得到分行处室领导的的肯定。充分利用济宁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普及金融法规知识,提升维权素养,门户网站共发送专题文章44期,点击2万余次,微信公众平台累计推送信息903条,阅读量为3万次,有效提高了教育宣传受众面和有效性。

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济宁市中心支行在对有关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更新的基础上,主要公开以下内容:

    (一)统计数据。公开了有关月度金融统计数据和年度金融运行报告。

    (二)其他。公开了会议活动等有关动态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互联网。济宁市中心支行以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平台,发布有关政务公开信息。2015年,济宁市中心支行对通过济宁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发布信息70条。

   (二)触摸屏。在济宁市中心支行一楼综合服务大厅放置触摸屏查询一体机,公布了有关政务公开信息。

   (三)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有关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5年,济宁市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济宁市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济宁市中心支行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费、减免情况

    2015年,济宁市中心支行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减免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对下级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偏少,综合服务大厅建设有待持续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研究政务公开面临的形势和困难,切实提高全行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度和配合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中心支行、县支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利用好金融宣传对于政务公开的推动作用三是加强综合服务大厅建设。针对征信业务查询人数日益增多的趋势,进一步完善综合柜员制管理和应急预案处置办法,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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