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09: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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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全市医保政务公开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1号)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更好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市医保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其中文件50条,政策解读9条,医保服务信息17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3条,人事财政信息15条。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 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主动公开情况

1.组织管理情况。调整了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济宁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并公开了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信息。修订了《济宁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济宁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2.医保政策公开情况。聚焦“稳就业”、“保民生”等医保政策,加强政策发布并做好解读回应。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针对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文件49件,公开局长办公会议题2期,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同步准备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保障解读材料在正式文件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公开,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通过数字图文、新闻媒体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9次。发布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8条,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3.医保服务公开情况。设置医疗救助专栏,及时公开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申报指南、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等5条信息。及时公开证明事项清单,在市政务服务网将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差评处理结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主动公开本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名单,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相关信息9条。主动公开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低价值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查询途径等相关信息3条。

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情况。设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栏, 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人员名录、抽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信息6条。

5.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市医保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办理结果全部按时公开。

6.人事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4条。主动公开领导信息、机构职能、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等信息15条。

7.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内部规章、办事指南等信息12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登记、审核、办理、审签、答复、归档等一整套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诉讼。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其他情况

2020年,编印济宁市2020版《医疗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手册》1本,开展济宁市医疗保障领域“政府开放日” 活动1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6月份、9月份,分期分批进行了60人次的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4794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解读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2021年,市医保局将统筹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丰富政策解读方式和内容,合理引导待遇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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