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地震监测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5: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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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地震监测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地震监测中心联系(地址:省运会指挥中心F362房间,联系电话:0537-20761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济宁市地震监测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如实公开政务信息,提高防震减灾工作透明度,在强化服务、规范流程等方面均取得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济宁市地震监测中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推进地震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项,其中具体发布情况为:法规文件7项,占12.73%;部门会议8项,占14.55%;财政预算6项,占10.91%;公共服务31项,占56.36%;人事信息1项,占1.82%;建议提案1项,占1.82%;其他法定信息1项,占1.8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济宁市地震监测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济宁市地震监测中心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本年度继续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震情信息》的发布力度,有力提升了广大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健全领导机制,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编制《济宁市地震监测中心信息公开指南》,安排专人负责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法规文件、公共服务、财政预决算、人事信息、会议公开等方面内容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济宁市地震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公开依照预定的程序进行,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责任追究,所有上网信息,都严格由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发布,切实保障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济宁市地震监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还不强,工作亮点提取不够;是解读工作专业化、多元化程度有待加强,专家类、媒体类解读不够丰富。

           下一步,市地震监测中心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有关内容的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养;同时加强创新突破围绕防震减灾主责主业,加大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力度,优化公开形式,提升公开内容质效,不断提升全市防震避震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中心2022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中心全部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事项。

根据《2022年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制定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台账,严格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措施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目前,2022年重点工作已全部按要求完成。

        (三)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联系紧密度,高标准搭建政策宣传解读平台,引入网格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政策解读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增加群众政策知晓度;二是加大现有平台公开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公开部门会议、专题会议等地震领域重点信息。

        (四)本中心2022年度未受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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