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畜牧兽医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01 13:03: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济宁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制。《条例》颁布后,市畜牧兽医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就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和管理部门,建立了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1名同志专门负责平时信息收集、整理、录入和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严格信息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认真的审核,尤其是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了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及时全面公开有关信息。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全面公开。主动公开信息264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府公文25条,规范性文件3条,政策解读11条,年度报告1条,业务工作34条,部门公文99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动态60条,会议信息13条,领导讲话2条,公示公告4条,其他工作10条。较好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
    积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在努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和结合畜牧法律法规宣传、奥运及全运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行风热线、科技下乡等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大力宣传有关畜牧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拓宽信息宣传发布渠道。同时,做好济宁畜牧网的维护工作。网站内容主要包括畜牧局简介、新闻资讯、专题活动、政务公开、畜牧信息、专家论坛、技术咨询等栏目。去年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了非法侵权网站的清理和整顿,维护了济宁畜牧业的良好形象。目前,网站点击率达10万多次,已成为宣传全市畜牧业的窗口、服务养殖户的桥梁、招商引资的纽带、政务公开的平台。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