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畜牧兽医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01 12:59:29

  2009年,市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畜牧兽医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就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进一步学习了条例精神。结合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就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和管理部门,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市畜牧兽医局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改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条件,配备了专用电脑明确1名同志专门负责平时信息收集、整理、录入和发布,确保政府应公开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全面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76条,同比2008年增长107%。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20条,业务工作27条,统计数据45条,其他信息183条。2009年,我单位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公开要求。
    四、拓宽信息发布渠道
    在努力做好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畜牧法律法规宣传、全运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新农村驻村帮扶、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行风热线、科技下乡等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大力宣传有关畜牧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拓宽信息宣传发布渠道。高度重视济宁市畜牧信息网,网站内容主要包括畜牧局简介、新闻资讯、专题活动、政务公开、畜牧信息、专家论坛、技术咨询等栏目。网站的良好运行,拓宽了政务信息发布渠道,提高了行政效率,节省了办公经费,树立了高效务实的机关形象。2009年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了非法侵权网站的清理和整顿,努力树立了畜牧业的良好形象。目前,网站点击率近20万多次,已成为宣传全市畜牧业的窗口、服务养殖户的桥梁、招商引资的纽带、政务公开的平台,为济宁畜牧宣传信息工作向外拓展提供了条件和平台。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