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5: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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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F0303,联系电话:0537-29667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济宁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切,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27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26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31条;通过“济宁畜牧”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公开信息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做到一事一审、先审后发,提升公开质量,严把信息安全,确保公开内容合法规范。2023年,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新出台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和内容展示形式,在政务公开板块下设置职能机构、人事信息、行政通知、公告公示等栏目,完善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传播快、受众广、互动强的优势,积极发布图文并茂的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畜牧相关政策法规、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视频等内容,直观形象的将内容推送给受众,让群众“看得见、读得懂”。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指定一名同志专职、两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深度不够;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升。        

下步,中心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二是提升公开信息时效性。需要公开的信息审核无误后,第一时间公开,定期审查已公开信息,已过有效期的第一时间标注或删除,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压实主体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度,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未收到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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