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路管理局2008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1 19:36: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济宁市公路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编辑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8年是《条例》正式实行实施的第一年,我局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业务类信息15条;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10条。

1.政策法规和执法依据

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了市政府规章和各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如《山东省公路条例》、《山东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在涉及群众利益工作方面,公开了《济宁市公路管理局国省干线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济宁市公路管理局治理车辆外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3.政府机构和人事

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在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可以通过"市政务公开"的子栏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指定查阅点为局办公室和市档案局,可以到这两个地点查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在我局办公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方面。

由于我局一直以来将政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进行实施,主动公开的内容也比较完善、详细,机关业务科室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直对外公布社会关注的信息,市民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已经非常了解,同时《条例》也是第一年实行,了解的市民还不是很多,所以我们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10人,兼职人员8人,专职人员2名,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遇有重大问题,还要逐步逐级上报有关领导。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和减免情况,由于没有受理申请,所以暂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〇〇九年二月十二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