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18 10:53:26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的。统计数据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济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地址:济宁市洸河路99号;邮编:272000;电话:0537-2609330;传真:0537-2609330;)。

一、概述

    200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职能特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力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领导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初期,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管理中心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主任担任组长,并确定由综合科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专门配备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领导小组成立后,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对公众获取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方法作出说明,公布了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着力解决影响市管理中心全面发展、跨越发展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二○○八年,市管理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出台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学习,使干部职工真正掌握和了解《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它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有效途径,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

2、领导带头,强化落实,为了能更好的完成信息公开任务,中心要求各科室和分支机构定时定量的完成政务公开的信息报送工作,为市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00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5条占47%,业务公开信息16条占50%,财务预决算信息1条占3%。中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扎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工作中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改进了作风建设和形象建设,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四、审核监督情况

    信息公开的发布内容由各科室和分支机构撰写,然后提交给党组领导、综合科审核,需要进行公开的由综合科完成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七、保密审查情况

    明确要求市管理中心各科室、分支机构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严格经党组领导和综合科审核,坚决做到不允许公开的坚决不能公开,允许公开的必须及时公开。

 

 

 

                                                                                                二○○九年二月十五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