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0: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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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133号,联系电话:0537-26098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同时积极拓展新闻媒体,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月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不断提高公积金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发展。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坚持做好市政府网站及中心网站的动态类栏目的日常更新,主动公开中心工作进展、服务举措、法规文件制发等信息,截止到12月31日,通过市政府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43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各类信息39条,通过各媒体发布新闻稿件22余条。二是加大会议公开力度,为让缴存职工了解公积金中心决策过程,对公开的部分重点会议增加了一图读懂相关图解,并对涉及民生事项的相关议题关联了图文解读和相关媒体解读。让缴存职工及时了解中心的行政决策、动态信息。三是做好重点工作公开。及时编制发布并解读《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每季度初定期公开上一季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信息,增强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召开中心领导班子例会,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了《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发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加大学习力度,组织中心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除利用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市住房公积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APP以及报纸期刊、新闻媒体、服务大厅公开专栏外,积极利用归集扩面千万工程逾期催收工作以及民意“5”来听干部职工进社区活动,深入企业,服务职工,宣传公积金政策,发放公积金资料,让政务公开工作直接对企对人,使更多的企业及个人了解住房公积金,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红利。二是不断加大各服务场所中政务公开区域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设有27处服务场所,其中,23处提供人工服务,4处提供自助服务,在各服务场所均配备了自助查询机、摆放了业务指南,印制了业务指南明白纸,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截止1231日,各服务场所共接待人数达17076人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结合中心合规文化建设,专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人员组成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各科室、分支机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大排查、政务公开工作问题大整改、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大提升活动,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设立了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3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形式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中心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定位,秉承人民至上的理念,切实解决群众疾苦和急难愁盼的问题。要切实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为群众办实事上。想群众之所想,把群众关注的事情及时全面依法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各科室、分支机构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力度,促使各科室、分支机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价体系,加强群众对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价。各科室、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带好队伍、严格要求、加强管理。努力做好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形式。把政务公开工作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的优势,把面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发挥好,在服务群众时,牢固树立民生为重、服务为先的导向,把群众放心上,把群众当亲人,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办事群众到住房公积金每个办事窗口都能找到家的温馨感觉,让办事顺心、开心。多多征求办事群众的意见建议,将征集调查工作发挥其应有之能,提高群众参与政务的积极性,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建言献策。让办事群众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依法管理给予理解和大力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中心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目标,认真全面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中心依申请公开不收费,2021年度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021年度中心共收到一件人大代表建议为:市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第122号:《关于取消公积金异地提取户籍限制的建议》,此建议已办结,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2021年度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7日

WORD版: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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