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招商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3 20:0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市招商局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的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2年,市招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务公开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加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提高了招商引资服务水平。适时在济宁日报发布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每月发布招商引资月报,公布全市招商引资情况,重大活动发布招商专报,公布重大项目督导、落地建设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提供招商引资动态信息,全年共撰写招商简报20期,招商专报45期,招商月报12期,招商引资信息数十篇,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21条。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拓展公开载体,采取多种形式,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招商局安排办公室牵头负责,明确了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初步形成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更好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市招商局专门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专栏;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对平台各栏目进行了内容充实;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对济宁投资促进网进行了全面改版,增加了党务公开、服务指南、投诉建议等专题栏目,开设了最新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在网站上及时更新和补充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和数据信息。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对以下内容在市政府网站及局单位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

    1、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能。

  2、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情况。

  3、本局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4、局各业务科室职能、联系电话。

  5、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规定。

  6、本局门户网站网址。

  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申请流程、济宁市招商局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内容。

  8、济宁市情、投资环境、产业信息、招商项目、经济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企业信息等。

  9、局机关最新工作、活动情况动态。

  10、2012年全市招商引资任务目标、2012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要点等。

  (二)公开形式

  1、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网址为:xxgk.jining.gov.cn。

  2、本局门户网站:济宁投资促进网,网站地址为:www.jining-invest.gov.cn。

  3、通过多种刊物、广播、报社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招商局内部刊物《招商简报》、《招商专报》、《信息动态》、《招商月报》,通过日报社、东方圣城网等媒体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 年,市招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市招商局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市招商局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提出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下步工作措施

  市招商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信息不充分、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为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制定有关措施、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规范指南、目录编制、公开内容、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等具体事项,使信息公开工作有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处理好信息的制作、收集、审核、发布、反馈等各环节工作,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快速和咨询的及时处理。

                                                                               济宁市招商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