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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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A-0565室,联系电话:0537-296709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聚焦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局门户网站、济宁地方金融监管”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发布政务信息,解读金融政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及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全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26其中概况类信息450条,政务动态信息1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1条济宁地方金融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依法有据答复申请,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已按要求进行答复,无上年度结转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严格审核,先审后发,信息发布经信息起草科室和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签、主要领导签发,全力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2件规范性文件,均在有效期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局门户网站增设优化营商环境栏目,围绕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2项指标,宣传金融惠企政策,普及金融法律知识,不断优化金融服务,强化金融保障;设置“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依法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人员名录、抽查对象名录、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公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责任到人。制定《济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活动,培训包括政务公开的法规依据、公开主体和监督考评等内容,重点讲解了《2021年济宁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一方面,信息公开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权力事项增加,我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愈加复杂,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有待加强发布本部门政务信息偏少,转载信息和其他信息偏多,有待结合有关要求完善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改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把握、重点突出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强化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共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2件,其中建议2件、提案10件,已办复12件,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建议提案内容涉及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金融惠企政策落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所提意见建议已吸收采纳并运用至业务工作中。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上线《政风行风热线》《财金济宁》、进社区等活动现场宣讲金融知识、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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