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网站(www.jin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与运河路口西南角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7-781700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强化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了交易过程透明度,提升了交易结果公信力,有力促进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中心工作进展、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等信息,截止到12月31日,通过市政府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23条,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各类信息54条,通过各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00余条。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调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重点政务公开工作等。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利用新闻发布会、图表图解、动漫、文字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知情权。加强文件关联水平,做到文件、解读高度关联,将文件与解读材料凝聚成统一整体。四是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成交信息、履约信息、违法违规行为等,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2021年,我中心积极参加市纪委、市广播电视台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召开2期新闻发布会,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解答社会群众提出的咨询意见。依法依规公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采购、出让)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信息2748条,其中建设工程招投标 690条,政府采购 1081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235条,产权交易 309条,医疗器械 242条,综合交易 191 条;发布简报信息12条,文件制度及相关解读信息17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行业动态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中心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综合类政务信息公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定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并明确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力促进和保障了中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规范化运行。根据2021年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修订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信息分类、具体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和责任部室进行了明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栏目建设。开设营商环境专栏、中小企业政策专栏、操作指南等,分门别类公开法规政策文件。二是完善平台功能。研发启用公共资源交易“易博士”线上智能咨询互动平台,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在线互动和交流服务,提升交易平台智慧服务水平。三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强化公共资源舆论引导。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在国家发改委网站、今日公资交易信息公众号、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公众号、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采购》杂志、大众日报、济宁日报等,发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300余件;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积极宣传我市在招标投标领域的经验做法;利用微信、新浪微博、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构建各有侧重又互为补充的“两微一抖”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体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组织保障。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均参与其中,设置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安排2名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
二是制度保障。2021年先后印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等文件。
三是督导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力度,召开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在党组会专题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并调度2021年度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举办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与负责信息、宣传及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围绕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外网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在内容、分类、形式、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针对上一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建成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公开8900余个交易主体的信用信息,并已在评审环节作为加减分因素应用。完成CA数字证书全省互认,并取消收费。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丰富解读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但与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高。二是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强化,从事政务公开的专(兼)职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专业化队伍还不够稳定。三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存在解读方式单一的问题,缺少动漫、视频、音频等解读形式,部分解读内容流于形式。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一是增强公开的主动性。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二是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相对稳定的过硬队伍,加大理论探索研究力度,创新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公布了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2021年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设置了政策解读专门栏目,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解读,发布主要负责同志解读2篇,新闻媒体解读6篇,新闻发布会2篇,图文解读8篇,音频解读8篇。
(三)对2021年人大提案的办理和答复情况进行集中公开,所有办理信息的名称规范为会议名称、建议(提案)编号和内容,方便公众查阅。2021年,协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全部按时公开。
(四)全国首创线上线下“易博士”互动问答新模式,助力政务信息公开。易博士搜集整理各交易主体普遍疑惑问题,结合政策自身特点、内容和受众,制作常见问题卡通动漫。推出线上线下“易博士”双线“智服”机器人,在网站首页设置“易博士”互动问答专栏,支持语音输入、模糊查询、清单查找。线上实时语音互动,搜索问题清单、播放动画解答、搜集问题线索,定制解答动画;线下实体机器人配置触目屏幕,对部门会议、机构设置、科室职能进行公开,可引领参观,互动问答、播放动画、路径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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