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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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济宁”政府门户(http://www.jining.gov.cn)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圣贤路第23届省运会指挥中心E216综合科,联系电话:0537-23711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市民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行政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今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部门公文6条;本部门政策解读6条;部门会议及解读3条;市直部门预决算2条;行政权力14条,其他法定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畅通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更好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的申请权和救济权。

2023年,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济宁民航信息公开指南》《济宁民航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有力保障了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有序开展,促进政务工作不断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优化网站信息搜索功能,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为民航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官方平台、网络问政平台等新媒体渠道,主动全面公开本单位的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政策解读,以及安全生产、最新航班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年初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不全面,只涉及部分民航信息;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存在解读方式单一、解读内容不全面等问题。2024年,市民航中心将进一步拓宽渠道、加强互动等方面的工作,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对信息公开的审核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公众对政府公众的信任度。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间等,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将具体要求落实到日常公文办理、会议承办,确保政务公开纳入机关日常工作制度。按照“常规性工作按季度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应急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对民航事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全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民航权力充分在阳光下运行,最大程度的接受群众监督,使民航决策充分体现民意民情。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未收到政协提案。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让民航工作有温度、有力度、有速度,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做到政策公开到位。线上,依托“济宁曲阜机场”、济宁民航公众号、新闻发布会、政府开放日等做好惠民政策宣传,实现政策解读“全覆盖”;线下,依托“清荷”服务站、“入户宣传”打造全流程、一站式、个性化服务,确保群众了解好政策、享受到好政策。

 

 

 

                          济宁市民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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