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残联201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24 10:53:54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具体指导下,我市残疾人工作紧紧围绕贯彻实施省委12号、市委22号、济政发9号和29号文件精神这条主线,以实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残疾人项目为重点,按照年初全市残联工作会议确立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切实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省残联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为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2011年工作回顾

  (一)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圆满完成,残疾人群众得到新实惠

  2011年,市政府将贫困肢体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了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和体育训练中心建设列入了市级领导包保联系重大项目,残疾人托养工作也一并列为市政府重要督查事项。为全面完成残疾人各实事项目,市残联对此高度重视,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了项目领导组,进一步分解责任,规定时限,对项目实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了配套经费,有效保障了各事项的进度和质量。贫困肢体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先后召开了动员会、现场会,出台专项配套文件5个,确定定点康复治疗机构71家,投入资金2870多万元,已免费康复治疗贫困肢体残疾人3500余名,免费为1500多人配发了基本辅助器具。残疾人安居工程已纳入全市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统一规划,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2011年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资金1300余万元,为653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市残疾人就业服务和体育训练中心建设步伐加快,现有建筑改造方案初步敲定,改造经费600余万元已经到位,新建建筑规划设计已初步通过,中心建设各项工程正有序进行。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争取市财政资金105万元,对建成符合托养机构建设标准的曲阜、微山等7个县市区,分别给予了资金扶持,全市已对3000名劳动年龄段内的智力、精神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开展了托养服务,其中机构托养483人,居家托养2517人。

  (二)强化政策保障,残疾人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一是认真做好全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根据省残联的工作部署,我们参照借鉴先进地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新思路、新任务、新特点,经过充分调研和多次座谈,结合我市实际,组织专人起草完成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送审稿上报给市政府,正在进行部门会签。

  二是生活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认真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全市为11847名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了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积极落实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政策,对766名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给予300—800元的学费补助,对35名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给予2000—6000元的学费补助,累计发放资金近50万元。全市各级残联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节日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已累计走访慰问残疾人4000余户,送去慰问品、慰问金合计达120多万元。

  三是制定出台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特惠政策。联合市人社局等5部门出台了《济宁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群体个人缴费补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重度残疾人和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在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按当年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即年满55周岁即可领取养老金,全市共有10万余名残疾人从中受益。

  (三)多措并举,强力推动,各项残疾人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继续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万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进一步细化规范医疗保险报销、资金保障、督导考核和残疾预防机制。目前,全市已有1382名0-6岁残疾儿童免费接受康复训练,其中今年新进机构239人,出机构128人,康复有效率达90%以上; 53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得到免费住院救助,2725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得到免费服药救助;举办省"爱心复明车"走进济宁的启动仪式,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514例,其中免费手术3500例。积极推进社区康复工作,联合市财政等部门出台奖励政策,对验收达标的市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由市财政给予每站每年1000元的康复训练补贴,同时市、县财政按比例对规范化村(社区)康复站给予1000元/站的康复器材补贴。全市已投入资金160多万元,新建市级康复服务示范站145个。兖州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 "市财政按全市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元安排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经费",微山县政府文件明确规定 "在社区康复站治疗性康复项目的报销按照门诊慢性病种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实现了社区康复工作政策上的新突破。全市举办社区康复员、康复协调员培训班78期,培训康复技术人员1690人次,为各类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2264件,其中免费配发轮椅、盲杖、助听器、拐杖2100件;为355名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筛查出39名有"人工耳蜗"手术需求的聋儿,其中3名接受了"人工耳蜗"国家项目的救助,为5名残疾儿童免费配发5台价值1万元的儿童轮椅,兖州市还对免费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给予1200元/年的生活补贴。

  二是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富有成效。认真做好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全市已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盲人按摩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28期,共培训残疾人4555名,其中,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070名。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3485名。切实做好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组织报名工作,统一组织25名盲人参加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并为考生订购发放了考试教材。采取市县联动、部门合作的方式,全市共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4期,帮助286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认真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力度,全市残保金征收数额已突破4000万元。大力推进"共享阳光"残疾人自主创业扶贫工程,扶持300名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联合市财政局,对54处省市级扶贫基地给予通报表彰,投入资金405万元,建成省级优秀基地11处,市级扶贫基地43处,县级扶贫基地102处,安置2280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3123户残疾人家庭脱贫。

  三是残疾人维权服务深入开展。联合市法院等8部门,印发了《济宁市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残联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开通残疾人维权热线,及时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全年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共计336件,受理电话咨询878人次,其中市本级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63件,处结率达100%以上。参加《行风热线》节目2次,答复听众提问18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配合交通、信访等部门,认真做好残疾人机动车车主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维护了残疾人三轮车营运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残疾人办证工作,换发残疾人证已累计达到13.22万本。积极做好新一轮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底册编制、入户监测、医师评定等各项工作如期完成,目前正进入问卷审核阶段。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全市共为1300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发放了燃油补贴。认真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项目,免费对全市12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为800名聋人配发了闪光门铃,使残疾人得到了更加便利的家庭居住环境。

  四是残疾人基层组织得到加强。在残联系统中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全市加大了对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干事的培训力度,实现了残疾人组织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络健全的工作管理体系。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了专职理事长,选聘了156名残疾人专职干事和6000多名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各项待遇全部落实,为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联合市文明办等8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等8部门〈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意见〉的通知》,建立了市、县、乡镇、村(社区)多层次的助残志愿者联络组织,聘请市电视台闫虹、张凯为济宁市扶残助残形象大使,全市成立青年志愿者助残联络站156个,拥有在册的青年助残志愿者8116名。今年,微山县政府被评为全国助残先进集体,济宁市政府、邹城市政府、微山县政府被评为全省助残先进集体,6人被评为全省助残先进个人。微山、金乡等8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先进集体,5个县市区专门协会被评为全省"十一五"先进单位,7人被评为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先进个人,5人被评为全省优秀残疾人专职干事。

  五是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取得新成绩。紧紧围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助残日等残疾人重要节日,全市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宣传报道我市残疾人事业的稿件达520件,其中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的稿件达290件。《残疾人心声》专题节目全年播出100多期,拍摄残疾人专题片6部,制作残疾人事业的公益广告120余个,印发宣传资料6万余张。全市残联编发信息被省政府、市政府以及中残联、省残联采用信息88条。"助残日"期间,全市残联系统围绕主题,开展了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有4位市级领导看望慰问贫困残疾人,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和重视。在省2010年度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中,我市获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4个县市区残联开办了残联网站。残疾人运动员张文莉开办的《文莉爱心在行动》腾讯群,开展救助活动30余次,已捐助残疾人衣物4000多件,图书或学习用具5870余套。组织开展 "生命中的太阳"征文活动,选取6篇参加了全国残疾人征文活动。成立济宁市残疾人阅读指导委员会,建成了残障读者文献阅览室,购买盲文图书900册,有声读物300盘,设立阅览座席32个,配备盲人用计算机等视障人员用品。成功举办全市第二届残疾人书画展暨第二届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共收到作品380余幅,遴选出200余幅精品佳作进行展览并结集成册,乔羽先生题写书名,300多人观看了展览。组织举办了第三届全市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推荐选送的8件作品在第六届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中获二等奖1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4个。为积极备战第九届省残运会,联合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认真开展全市残疾人运动员普查选拔工作,共筛选登记残疾人950余名,建立了残疾人运动员数据库。选送12名优秀运动员到省队集训, 1人参加了亚残会,获女子F46级标枪第四名,12人参加全国第八届残运会,获银牌4枚,铜牌4枚,奖牌数量比上届有新突破。市残联被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

  二、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是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残联将在省残联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实施贫困肢体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和万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为5000名贫困肢体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为1000名重性精神残疾人提供3个月免费住院、为1000名轻度精神残疾人提供1年的免费服药。二是实施新的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新办法将对脑瘫、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聋儿康复训练费用按康复项目进行医保报销(大约2万元/人/年),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市级定点康复机构救助财政补贴标准为10000元/人/年(不足10000元的按实际差额进行补助),县级定点康复机构救助财政补贴标准为8000元/人/年(不足8000元的按实际差额进行补助)。三是全力创建残疾人"人人康复服务示范市",为各类别残疾人免费配发10000万件基本辅助器具。

  (二)积极扶持残疾人实现就业。继续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在巩固完善现有扶贫基地的基础上,加强县级扶贫基地建设力度,不断增加安置残疾人数量,扩大辐射带动效果。加大残疾人培训力度,强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及高端就业培训,年底完成4500名残疾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数量。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开发和购买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推动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扶持30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深入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大力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年底完成4300万元征收任务。

  (三)切实做好残疾人扶贫保障工作。扎实开展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认真落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重点推进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救助。探索建立残疾人危房改造长效工作机制,为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新建住房,实现"发现一户,救助一户"的目标。全面落实残疾人参加新农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各项普惠、特惠政策。认真做好康复扶贫贷款工作。深入开展扶残助学工程,加大对各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救助力度,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居家护理政府补贴制度,全面完成残疾人托养资助年度任务目标。

  (四)认真做好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防止残疾人越级上访、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抓好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继续对贫困残疾人进行法律救助;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救助项目。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五)大力提升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继续以残疾人专职干事(委员)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残联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举办全市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培训班。在全市残联系统开展"职业道德楷模"创建活动。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积极打造"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品牌,深入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和管理工作。

  (六)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文体活动。精心组织第二十二次"全国助残日"等重大残疾人节日宣传活动。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报道力度;促进残疾人信息无障碍建设,继续办好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实施"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抓好残疾人艺术人才的培训和辅导,举办残疾人艺术汇演,争取在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中取得好成绩。全面启动备战省九届残运会各项工作,抓好优秀运动员的选拔、集训工作;出台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举办全市竞赛单项选拔赛,承办好省残疾人田径选拔赛;组织协调各项办赛工作,实施志愿者招募培训、比赛场馆、接待宾馆无障碍改造、开闭幕式的策划及各项市场化运作。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举办经常性的残疾人群众性体育展示活动。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上半年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现有房舍装修改造工作。加快市级残疾人体育训练机构及配套设施建设。督促各县(市、区)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八)加强残联机关自身建设。抓好市残联机关党建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全市残联干部队伍建设,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组织保障。

2011年12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