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3-15 13:00:22

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情况等部分组成。我办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秘书科(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9号2号楼401室,电话:2348660 ,传真:2967286)

  一、概述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外侨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办梳理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的信息共92条。信息申请受理都无收费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我办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吴霁雯主任任组长,其它办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秘书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我办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必须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科室职能、办事程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公开指南、目录以及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广泛征求意见。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我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程序上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办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机关机构设置、科室职能、办事程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单位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等渠道。截至2008年,我办门户网站页面访问量达30万多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零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为零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为零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为加强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及时制定了《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信息公开审查保密制度》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的制度确保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进的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个别方面信息公开不到位,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机制不健全等。2009年,我办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健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我办的信息公开,大力规范各直属单位面向社会的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的各项功能,加大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我市外事侨务事业的发展。

  1.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逐步形成完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

  2. 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做好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3.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和流程,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4. 进一步完善我办门户网站,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面,突出互动性。力争为广大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5. 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规范直属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对各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提出目标和规范性的具体要求。

  附件: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09年1月27日

 

 

 

 

 

附件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外侨办)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9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