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民政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1 19:5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我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局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或"济宁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jnmz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济宁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路19号;邮编:272019;电话:0537-2253956;传真:0537-2253929;电子邮箱:jnmzj@jnmzj.gov.cn)。

  一、概述

  200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建章立制、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等方式,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有力保障了民政对象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大大方便了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采取相对固定的、便于公众获取的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以网站、《民政信息》、广播电视等为重点,采取互联网、定点查阅、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服务、群众诉求反馈、民生民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度市民政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其中,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6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76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3条,业务公开信息130条,财务决算信息4条,招标采购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08年,我局暂未受理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次,均做到耐心细致地答复,没发生一起群众投诉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情况
   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务信息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制度,进一步丰富公布形式和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加强对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促进其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稳步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