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06 15:49:4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现将2009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进一步健全机构。2009年我局继续配强配齐人员,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上下协作,渠道畅通,准确及时,各负其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继续结合农业局实际,进一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一是参加学习培训。派人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我局信息公开管理和操作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农业局政府门户网站将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及相关规定在网上及时公布。2009年,我局重点对市农业局行政职权分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及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了公开公示。

  (三)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实际,主动公开涵盖农业工作各方面的各类事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我局所承担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农业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四)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我局及时更新、完善了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强。

  2、总体上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不够"全",虽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但仍然有待完善。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农业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3、进一步探索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完善农业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形式,并不断探索政府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