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卫生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9 11:15:07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济宁市卫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其它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济宁市卫生局办公室(地址:济宁市英萃路26号),联系电话:0537-2317660,电子邮箱:E—mail:wsj6002@163.com

一、概述

2010年,市卫生局加强了政务信息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特例"、"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有利监督"的原则,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媒体、安置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全面公开机构设置及负责人、办事程序、工作信息、健康教育知识、监督电话等应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有效放大和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

二、2010年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0年市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9,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12,1%,政策法规31条,4%,规划计划17条占2%,业务工作376条,占40%,统计数据19条占2%,其他信息484条,占51%。市卫生局的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是医疗、母婴、职业病、卫生保健、免疫规划、爱国卫生、食品、传染病、艾滋病等法律法规。业务类信息主要是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预防、卫生监督、新农合、社区卫生等。综合类信息主要是指:本机关的一些工作进展、领导讲话、工作研究、投诉、行政许可、咨询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卫生局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制定了《济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济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济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安全。

七、其他工作情况

市卫生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扎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专题培训,充分展开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在工作中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改进了作风建设和形象建设;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更加改善;执法水平和职能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目标。公开办公室电话,向社会公众和各单位提供卫生信息,为社会公众对卫生工作的监督提供条件,在加快阳光政府建设中作出应有的贡献。今后,将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运行以来,我局对其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出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卫生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2.进一步做好卫生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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