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济宁市住建委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jin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济宁市住建委办公室电话:0537-2317685
一、概述
2010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自2008年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委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进行了培训,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0日,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其中,机构职能0条,比例为0%;政策法规0条,比例为0%;规划计划0条,比例为0%;业务工作0条,比例为0%;统计数据0条,比例为0%;其他信息123条,比例为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对申请人所需信息情况及时进行了答复,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行政复议、咨询和投讼情况
本委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五、政府信息信息工作人员情况
为了配合政务信息公开的需要,目前我委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工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委机关以及委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委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七、附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
政府/部门 | 济宁市建设委员会 | ||||||||||||||||
联系人 | 赵玉楼 | 联系电话 | 2319796 | ||||||||||||||
主动公开信息 | 分类统计 | 机构职能 | 政策法规 | 规划计划 | 业务工作 | 统计数据 | 其他信息 | ||||||||||
数量(条) | 0 | 0 | 0 | 0 | 0 | 123 | |||||||||||
比例(%) | 0 | 0 | 0 | 0 | 0 | 100% | |||||||||||
备注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23条。 | ||||||||||||||||
依申请公开信息 | 申请形式 统计 | 当面申请 | 网站提交 | 电子邮件 | 传真 | 信函 | 其他形式 | ||||||||||
数量(条) | 2 | ||||||||||||||||
比例(%) | 100% | ||||||||||||||||
处理情况 统计 | 同意 公开 | 部分 公开 | 不予 公开 | 非本机 关掌握 | 信息 不存在 | 内容 不明确 | 其他 原因 | ||||||||||
数量(条) | 2 | ||||||||||||||||
比例(%) | 100% | ||||||||||||||||
收费情况 统计 | 收缴费用 | 减免费用 | |||||||||||||||
数量(件) | 0 | 0 | |||||||||||||||
金额(元) | 0 | 0 | |||||||||||||||
备注 |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0 条。 | ||||||||||||||||
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 |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0件,已办结0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0 件。 | ||||||||||||||||
工作人员 |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3人,其中全职人员数1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 ||||||||||||||||
其他情况 \ 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