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环境保护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4 11:2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济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政务网"(www.jining.gov.cn)和"济宁环境网"(ww.jiningep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中区琵琶山北路;邮编:272000;电话:2314036;传真:2314036;电子邮箱:jnhbjbgs@126.com)。
     一、概述
     2010年,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济宁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体系和机制,在更大程度上、更广领域内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勤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作为监督政府自身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效率和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重要途径来抓,各项工作不断推进,使环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贴近民意。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济宁市环保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环保事业发展、加强环保执法监管、推进廉政建设、提高环保监管效能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措施,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和宣传与信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骨干人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名,全职人员6名、兼职人员5名,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分工明确。对局机关14个科室单位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明确了各自任务分工,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各科室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其中,信息中心负责《济宁环境》网站环境信息公开的技术保障、发布工作。公开内容的收集编录和受理工作,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处理、答复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专网报送环境信息;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督促工作,负责本机关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内容的有关保密审查工作,政策法规科负责环境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工作。其他科室单位根据本科室工作实际负责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信息上报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编制实施了《济宁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制定并印发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暂行)规定》、《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检查考核制度》、《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所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程序规范有序的进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以环保门户网站为主阵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修订完善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时限,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内容。按照《目录》规定的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的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公报和环保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城市环境综合质量状况、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及环境信访情况等进行通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让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类企业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201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6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778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7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济宁政务网站、广播、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视、济宁环境网站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设立市环保局政务公开栏,在局机关内部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上网计算机,并建立查询登记制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件。
    对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办理情况1件。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件648,已办结648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完善各项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一是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严格把关,保证了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二是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信息安全,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密。制定了《济宁市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保密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运行中的保密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制定《济宁市环保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作出了严格要求,规定了信息采编、发布的审查和报批程序,极大的保障了网上发布信息过程及网上发布信息的内容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由于坚持保密审批制度严格,2010年我局没有发生任何失泄密问题。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在推进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市委、市政府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一是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足,公开信息需要局办公室的督促。二是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均为兼职,由于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量大,要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一定的难度。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展,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不小差距。
   在下一年度的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着力加强:(一)统一认识,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规范工作流程。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健全动态性信息的及时发布机制。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各科站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同时,在公开形式上,重点以"数字"的形式向社会发布重要环境信息,使群众能更加方便、直观的了解环保信息。(三)扩大宣传,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局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有效的对外服务和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

                         济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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