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知识产权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8 11:18: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重要举措。2010年,市知识产权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济宁市知识产权局为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法规科、协调管理科、规划发展科4个内设机构,主要职能有: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责任。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涉外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三、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指导区县开展专利执法工作。四、制定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全市专利统计工作。五、负责管理本市专利技术交易和专利许可合同登记备案等工作。管理专利实施资金,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和转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联系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专利事务。六、指导和监督专利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和统计分析工作等多项职能。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0年以来,我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实际,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街道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政策解读信息31条,专利管理类信息79条,宣传培训类信息24条,廉政工作类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群众投诉和咨询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运行,我局为每台计算机配备物理隔离卡,在对计算机设备的清理、清查和加强网络技术防范的基础上,实行双硬盘、隔离卡、内外网物理隔离的做法,重新开通内外网。外网用于浏览信息,内网用于日常办公。定期组织一次保密检查。并建立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情况登记单制度、信息审核签发制度等。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不够实的问题;三是行政执法公开执法力度不大,公开形式还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一是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制约机制,深化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二O一0年三月二十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