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06 20:30:58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在市直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府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为主线,以全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为目标,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协调,推进政务公开高效实施

  办党组高度重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干群关系、提升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满意度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常务副主任、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综合科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督促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并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方针,对具体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办在明确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的同时,积极从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保证措施入手抓推进,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效果。一是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并将政务公开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二是建立了预审制度,明确了所有公开内容都必须进行事前预审,通过预审准确把握公开的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时间。三是建立了评议制度,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度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制度是否得到落实进行群众评议。四是建立了督查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政务公开情况。五是建立了考评追究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的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明确了政务公开的纪律责任,对政务公开实行了评价奖惩。六是建立了典型推动机制,通过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培养典型、挖掘典型和树立典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办积极推进"三个转变",即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做到"三个更加":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坚持把社会普遍关注、涉及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为群众办事的程序、要求、时限、服务承诺等作为重点进行公开。重新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土交易、产权交易和医疗器械耗材采购的工作规程,进一步优化了工作程序,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印制了操作流程宣传页,明确了办事步骤、责任科室、办结时限和办理标准,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发放。公开形式更加丰富,我办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在现有公告栏、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的基础上,又于12月1日正式开通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一步扩大了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的辐射面和影响力。此外,我办还在中心辟出专门场所,建设了电子视频室,配有高清电子屏幕和服务器等设施,利用网络传输技术对在中心进行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现场直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员进行实时监督,有效提高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坚持做到了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全面广泛,深入细致,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全方位、多渠道、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一是利用服务大厅做好公开。继续通过中心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橱窗、公告栏和公示栏,公布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服务承诺、投诉渠道,并在墙上设置意见箱,窗口摆放"服务满意度测评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利用网站做好公开。12月1日新开通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从内容上涵盖了建设工程、国土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四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项目;从覆盖范围上囊括了包括市中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旅游度假区在内14个县市区的子网站,同时向全市各乡镇预留了端口,可与全市150多个乡镇进行网络对接,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年内实现市、县、乡三级交易网络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奠定了扎实基础。新网站的开通,解决了原来市招标投标中心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两个网络并行的问题,实现了"一个门户网站,浏览全部交易信息"的目的。一年来,原中心网站和新网站共发布动态信息、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和工作简报3000余条。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公开。参加了市优化办、市作风办和市电台联合举办的《行风政风热线》上线活动,联合市电视台、市电台开办了《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专栏》,在《济宁日报》连续刊载了12期《招标采购知识问答》,《齐鲁晚报》、《济宁日报》全年36次报道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情况。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监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得到了社会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四是利用宣传月做好公开。今年12月份,我办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人流量较大的"运河城"广场开展了法律业务知识宣传咨询活动,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的意见》(济发〔2011〕20号)为主要内容,制作了展板,印制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宣传手册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流程宣传彩页,帮助广大社会群众了解和掌握招标采购法律政策。

  2011年,我办通过狠抓政务公开工作,并与强化监管措施、加快电子化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实现了政务公开和集中监管工作的整体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累计办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土交易、产权交易和医疗器械耗材采购等各类交易事项9931项,交易总额684.2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71.62亿元,节支率9.47%。其中,市级累计办理各类交易事项5334项,交易总额448.5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40.5亿元,节支率10.5%,较好地发挥了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节约财政资金和源头防腐治腐的作用。一年来,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与广大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致力于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监管、电子化运行",同时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切实提升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