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9 11:09:14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济宁市卫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以及其它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济宁市卫生局办公室(地址:济宁市英萃路26号),联系电话:0537-2317660,电子邮箱:E—mail:wsj6002@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着力规范,强化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主要工作有以下3个方面:

(一)强化教育培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学习《条例》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市直卫生单位集中学习,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规范要求,机关各科室对科室职能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上的统一格式和规范要求,收集整理相关信息,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特例""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遵循"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有利监督"的原则,我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媒体、安置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全面公开机构设置及负责人、办事程序、工作信息、健康教育知识、监督电话等应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有效放大和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  

(三)结合机关制度建设,做实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新闻宣传、电台"阳光政务"热线栏目,主动、积极公开卫生工作进展、群众关心的医改、民生工程等重要信息。多种形式、各种平台的综合运用,进一步明确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等具体规定。  

二、2012年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2年市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1,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未发生收费情况。市卫生局的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是医疗、母婴、职业病、卫生保健、免疫规划、爱国卫生、食品、传染病、艾滋病等法律法规。业务类信息主要是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预防、卫生监督、新农合、社区卫生、中医药等。综合类信息主要是指:本机关的一些工作进展、领导讲话、工作研究、投诉、行政许可、咨询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卫生局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认真落实《济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济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济宁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制度》,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安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务信息公开运行以来,我局对其进行了分析总结,归纳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疑难问题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2013年,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深化主动公开工作,提升信息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四是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