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8 21: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布济宁市水利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或"济宁市水利网"(http://www.jn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济宁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路17号;邮编:272019;电话:0537-2316452;传真:0537-2396356;电子邮箱:jnsljbgs @126.com)。

  一、工作概述

  2013年,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规范政务信息范围、质量,积极主动推进信息公开,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防汛抗旱、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创建现代水利示范市、水生态建设、全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了全方位的公开,公开效果明显提升。

  利用"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济宁市水利网",2013年度市水利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5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21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49条,业务公开信息1203条,其他信息62条。

  市水利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了责任,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系列制度,用制度规范政务信息的制作、审核、网上发布等各个流程,从严对政务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对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主要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督导各单位利用各自网站进行及时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3年,市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市水利局没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市水利局没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科室之间、局直单位之间信息公开量不平衡,有的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务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科室和局直单位政务信息公开通报力度,对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督导整改。二是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有效方式,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特别是局直单位的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2013年市水利局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4年3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