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济宁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5-15 20:57:21

  2013年,市商务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继续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领政务公开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指导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职人员具体开展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机关各科室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制度,对公开的信息由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加强信息公开考核,建立考核管理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实行月通报、季考评、年考核,年终评出优秀者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建立平台,强化宣传。市商务局积极搭建信息公开多种渠道,努力打造信息公开良好平台。积极发挥济宁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济宁商务信息专刊、有关新闻媒体、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济宁国际商务网站、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电子信息屏、局机关刊物、报刊等多种形式及时对外公开商务信息。一是在济宁市商务局门户网站——济宁国际商务网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有相关规定、公开指南、年度报告以及有关表格的下载、主动公开申请等内容,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商务信息753条,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提高了局机关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二是通过市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发布500余条,及时宣传商务系统的最新动态;三是编发《济宁商务》信息62期,及时发布大量有情况、有分析、有价值的商务信息;四是与《济宁日报》合作开办《济宁商务之窗》专栏,在更大力度、更高层次上宣传济宁商务事业发展。五是积极主动加强与《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宁日报》、《济宁晚报》的沟通协调,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发100多篇宣传稿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网络、报刊等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商务信息的需求,全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制定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能,对已公开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地清查,充分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经自查,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网站、报纸期刊及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均未发现涉密问题。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人员相对短缺,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我局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对照加以改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网站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栏目设置,丰富网站内容。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地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动加强与各大门户网站、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增强宣传报道力度,使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已有相关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督查力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努力构建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市商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