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农业委员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11-14 11:27:41

  2013年,济宁市农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服务农民群众为主线,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市农委以做好主动公开为核心,以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信息公开的形式:1、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www.jining.gov.cn/;2、济宁市农业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www.jnsn.gov.cn;3、简报《济宁农业信息》;4、新闻媒体等信息传播媒介及时公开业务工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82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26条,文件、通知公告42条,业务工作123条,统计数据11条,其他信息7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条例》颁布后,市农委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就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组织有关科室和人员进一步学习了条例精神。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市农业系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济农发电〔2013〕8号)和《济宁市农业委员会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委主要负责人就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委办公室成立信息宣传中心作为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部门,确定办公室作为信息中心的管理部门,委属科、室、站、各县市区农业局各确定一名信息员及时报送信息。制定了农业信息审核程序,由委办公室信息中心信息员收集、编写农业信息,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先行审核,由委分管负责人审阅,由分管信息负责人定稿后确定录入、发布。信息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应公开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市农委信息公开指南,充实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通知公告、统计信息、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和财务信息等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度,市农委未受理 "市长热线"、"网上民生"等咨询或信息公开类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市农委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市农委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安全。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进行了及时全面公开。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农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按照《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年初及时向公众公开各单位登记管理公开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由各单位信息工作人员上报市农委办公室信息中心,按照程序及时对外发布。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三农"工作面临广大农村群众,农村网络普及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群众对"三农"工作信息公开的及时了解。同时,目前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尚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三农"工作信息的需求,部分条目有待进一步细化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4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宣传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济宁农业委员会官方网站的建设,建立统一查阅、便捷搜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四是积极开展培训交流工作,通过不断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